各市市场监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为确保我省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换证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的公告》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山西省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8日
附件: 山西省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方案
山西省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方案
为确认我省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下称“双无”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生产许可证、实际生产情况一致性,有序开展集中换证,规范执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实现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生产许可证书标准化管理,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平稳过渡”原则,建立省市县联动机制,以技术审查为核心,客观核验生产企业相关产品实际生产条件,推动全省“双无”保健食品规范化管理。
二、工作任务
(一)换证工作程序
“双无”保健食品注册人登录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端)(网址:https://xbjspzc.gsxt.gov.cn/regist_enter/)提出换证申请,系统受理后推送至省局。省局收到系统推送的换证申请信息后,组建“现场评审确认组”进行现场技术审查,记录实际生产执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和产品技术要求,并做出是否予以换证的建议后上报总局。
(二)换证资料准备
在现场评审确认前,注册证书持有人需提供如下资料:
1.“双无”保健食品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
2.注册证书、生产许可证、标签说明书样稿;
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的公告》附件1中附1、附2、附3(需由日常监管部门确认与日常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要求一致后加盖县区局章);
4.承诺书(见附件2);
5.日常监管部门确认表(见附件3);
6.产品安全性市场反馈报告。
(三)换证时间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双无”产品需于2028年8月15日前按照《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进行生产销售,相关生产企业要及时申请换证。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省局根据现场评审确认情况,初步形成“省级部门换证建议”,并上报总局。各市局要全程监督技术专家现场评审确认工作。县(区)局要真实填写《日常监管情况反馈表》,为换证工作提供监管支撑。技术专家要认真核对“配方、工艺、技术要求”三要件。
(二)严守工作纪律。在换证评审工作中,要严守工作规则,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严禁谋取不正当利益,确保换证工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联 系 人:高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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