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相关单位:
现将《酒泉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下发你们,请提出修定意见,并于2014年2月13日12时前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件:1.《 酒泉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联 系 人:李吉明
联系电话:2651730(传真); 手机:18919426928
邮 箱: 443706023@qq.com
酒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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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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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4-02-11 | 截止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地区 | 甘肃 | |
备注 | http://www.jqfda.gov.cn/NewsView.asp?ID=7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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