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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松政办发〔200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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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09 09:48:30  来源:松原市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2601
核心提示:为全面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的宏伟目标,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打造“诚信企业、诚信产品”,树立“诚信松原”形象,构建松原市“绿色产品通道”,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察〔2004〕99号)精神,拟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全市大力推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此,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松原人民政府办公室
松原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松政办发〔2008〕17号
发布日期 2008-06-24 生效日期 2008-06-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松原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松原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的宏伟目标,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打造“诚信企业、诚信产品”,树立“诚信松原”形象,构建松原市“绿色产品通道”,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察〔2004〕99号)精神,拟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全市大力推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此,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强化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为目的,以培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遵纪守法意识为核心,通过相应的制度规范、运行系统、运行机制的建设和信用活动的开展,实现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全面提高我市的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

(二)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类指导的原则。 

(三)以点带面、分类实施的原则。

(四)注重行业指导,突出制度建设,扎实有效推进原则。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食品行业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基本框架。

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1.组织管理方面。主要为:制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成立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落实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经费,层层签订诚信目标责任制等。

2.宣传培训方面。主要为:制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宣传培训计划、方案,成立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宣传培训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并公开企业质量诚信宣言,每年组织开展全员质量培训2次以上,建立诚信体系建设宣传培训档案等。

3.规章制度方面。主要为:制定符合ISO9000系列的管理文件体系,制定企业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定企业各部门的部门职责,制定能够确保信用工作顺利开展的相关制度等。

4.质量保障方面。主要为:成立企业产品质量保证组织领导体系,制定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流程,企业应按所制定的原(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检验操作规程开展检验工作,并如实记录企业应按国家批准的工艺,组织生产企业应制定各岗位的岗位操作法,企业应按所制定的成品放行制度实施合格产品的施行,企业应建立内部物料流转的各项记录并如实记录,层层签订质量保证书等。

5.售后服务方面。主要为:建立产品售后质量信息采集制度,应认真收集产品不良反应信息,并如实上报,成立企业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处置领导机构,建立企业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建立产品用户访问制度,经常开展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社会满意度考评等。

6.评价奖惩方面。主要为:制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评价标准及各岗位信用评价标准,制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评价办法,制定横向纵向考核工作流程图,制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不良信息评价表,按要求开展诚信评价奖惩活动等。

(二)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工作档案及相关工作制度。

1.信用工作档案。

重点建立三方面档案:

(1)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企业建立自身信用档案。主要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企业内部各车间、班组信用档案。二是企业每个员工信用档案。主要装载企业各车间、班组自然状况、信用标准、守诺践诺记录、考核结论、信用奖惩等。

(2)食品监管部门建立分管食品企业信用档案。基本要求是对所监管的每一个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主要装载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情况,对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评价情况,企业信用记录情况,受奖惩情况等。 

(3)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各相关部门配合监管信用工作档案。主要装载各相关部门配合监管工作自然情况,配合监管工作情况,工作成果等。

2.相关工作制度。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制定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包括如实反映各行业和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的各类信息、内容、标准和要求等。

(2)制定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主要包括各部门、各行业食品安全信用的评价机构、评价指标、评价原则、评价等级、评价方法及评价效力等。

(3)制定食品安全信用披露制度。主要是制定食品安全信用的披露机构、披露原则、披露方式以及披露要求等,形成让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知晓的信息披露机制。

(4)制定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信用评价结果的差别确定不同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用差异对企业的奖惩功能。开展消费者评价、建议、投诉活动。

(三)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传递平台。

食品安全信息传递平台是以健全和完善食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行为、市场经营行为和市场退出行为全程监管为基础;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为社会提供服务的需求,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其目的是建立一个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传递平台,提供一个让广大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和信息的窗口。在这个网络平台上,主要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及其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同时对外实现食品市场准入备案和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备案,对内实现各部门之间内部业务的数据交换、协同管理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指挥,获取和交换横向部门的食品检测信息和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的监管信息,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通过食品安全信息传递平台实现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数据的共享和整合,实现跨部门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协调,实现跨部门的食品安全业务联动。

(四)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标准与评价体系。

1.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标准。各级食品安全监管委员会要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所监管企业食品安全信用基础标准,并要明确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等内容。

2.建立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办法。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对食品源头生产、经营和餐饮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并经常开展评价。同时,要对长期守法诚信企业给予宣传、表彰、支持和扶持,并建立长效保护和激励机制。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企业,采取信用提示、警示、公示,取消市场准入,限期召回商品及其他行政和经济处罚方式进行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建立社会监督体系。

要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群众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好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委会的作用,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委会、乡村干部等作为食品安全监督员,各级政府要保证食品安全监督员的上岗培训,要加大监督力度,对食品安全实施广泛的社会监督,随时掌握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和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和举报奖励制度,构筑及时有效的群众监督网,增强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定期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消费信心。

四、工作步骤

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的长期工程,要采取集中时间、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方式推进。按照全市的总体部署,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2008年6月起至2010年5月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08年6月至2008年10月)。

1.成立组织。各县(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指导、协调和组织本辖区及本部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制定方案。各县(区)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市总体方案的要求,在7月30日前制定出本辖区及本部门(单位)的具体方案,报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

3.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工作。

4.开展试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分别选择2-5个食品单位进行试点。

5.抓好教育和培训工作。围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内容、指标体系、制度规范、管理服务办法等基本知识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搞好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8年11月至2010年2月)。

1.以点带面,全面推开。

2.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对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

3.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或研讨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0年3月至2010年5月)。

1.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2.召开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表彰大会。

五、组织领导

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松原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恩国 副市长

副组长:孙长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建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梁 弘 宁江区副区长

马 晋 扶余县副县长

韦 星 前郭县副县长

姜再辉 长岭县副县长

侯丽秋 乾安县副县长

李 贵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宇树志 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刘淑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涛 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大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关景华 市质监局副局长

姜春生 市工商局副局长

兰 忠 市卫生局副局长

赵志刚 市农委副主任

刘勤良 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云祥 市水利局副局长

羿广纯 市牧业局副局长

鞠洪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绍忠 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朱忠显 市经委副调研员

赵丽娟 市旅游局副局长

高兴国 市粮食局副局长

田树友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韩宝泉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张寅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高大明兼任。

六、责任分工

(一)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工作重点是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综合、指导及相关政策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对食品安全诚信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动态管理;制定出台食品安全信用征集、披露、评价和分类管理制度,并负责对管理制度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发布;组织实施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考评工作。

(二)各县(区)食品安全监管委员会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

(三)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分工为:

1.市农委和牧业部门负责所监管领域内的诚信工作,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培育全市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优势食品品牌和创建种植、养殖食品安全诚信基地。

2.市质监部门负责所监管领域诚信工作,规范培育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信用品牌及其市场准入和认证工作。

3.市工商部门负责所监管领域诚信工作,规范培育食品诚信经营品牌和12315保护消费者权益诚信品牌。

4.市卫生部门负责所监管领域诚信工作,组织开展分级量化,规范培育餐饮饭店和食堂诚信品牌。

5.市商务部门负责所监管领域诚信工作,规范培育定点屠宰食品诚信企业及其食品专项管理诚信品牌。

6.市林业部门负责所监管领域诚信工作,规范培育水果诚信企业及其诚信品牌。

7.市水利部门负责所监管领域诚信工作,规范培育水产品诚信企业及其诚信品牌。

8.市盐务局负责所监管领域诚信工作,提高食盐生产加工、销售质量。

9.市食品安全监管委员会其它成员单位要依照各自职责,抓好相关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管理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各部门要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高度重视,纳入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对方案所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搞好分解,抓好落实。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落实专人和专项资金,为做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保障。

(二)齐抓共管,统筹实施。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综合监管,组织协调的作用。各部门要共同做好规划、指导、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每季度末前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上报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地做好督查工作,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

(三)注重实效,扎实推进。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利用典型示范,实行分类指导,积极探索,逐步完善,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四)打造品牌,促进发展。要通过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创造松原各类食品名牌,形成具有松原特色的食品名牌系列,为发展松原饮食文化,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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