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3月24日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明确管理范围与职责
办法适用于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求企业配备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专职管理人员,禁止人员在两家及以上企业兼职。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和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需在原料采购、生产工序等关键环节增设食品安全员。餐饮和食品销售企业也鼓励在重点环节增配人员。
强化能力要求与考核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素养,企业须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监督抽查考核,不合格者需补考。考核结果与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情况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
构建分级责任体系
企业需建立主要负责人总责、食品安全总监拟定制度、食品安全员落实具体工作的三级责任体系,确保全流程风险管控。农民专业合作社、小作坊等可参照执行,提升整体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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