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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101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的提案 (豫市监提案字〔202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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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1-28 11:44:28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5
核心提示:提出的“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作为主办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一致认为您所提的问题客观中肯,意见建议具有较强地指导性和针对性,对于促进我省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再提升很有借鉴意义。结合工作职责,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豫市监提案字〔2024〕18号
发布日期 2024-11-27 生效日期 2024-11-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曾广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作为主办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一致认为您所提的问题客观中肯,意见建议具有较强地指导性和针对性,对于促进我省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再提升很有借鉴意义。结合工作职责,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化食品安全省建设,开展系列治理行动,严防严管严控风险,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巩固了食品安全整体稳定向好的态势,2023年,全省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和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分别达到99.42%和84.26%,比上年提高了0.3和2.16个百分点。

(一)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近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采取一系列方法措施,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完善发展,强化和落实监管责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无缝监管。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制定了省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巡视巡察、督查督办和对地方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牢牢抓在手中、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统筹协调。适应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食安委组成人员,省市县乡四级食安委主任全部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印发省食安委工作规则、专题会议制度和省食安办工作规则,健全形势会商、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推进完善行刑衔接、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等机制,持续加强综合协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三是压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工作机制,全省9.55万名市县乡村四级领导干部与88.12万家在产在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确定包保关系、开展常态化包保督导,基本实现了在产在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保全覆盖。四是压实部门责任。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粮食与物资储备等部门强化“一盘棋”思想,按照“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本部门、本领域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五是压实监管责任。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林业、郑州海关等部门立足“严”的主基调,严格日常监管、抽检监测、执法办案,持续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2023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完成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145万家次,责令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4.5万个;完成抽检监测40.21万批次,1.3万批次不合格(问题)食品得到有效处置,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88万件,移送公安机关440件。六是加强基层站所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10个市场监管所获评国家级五星市场监督管理所,15个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获评首批省级五星监管站。

(二)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一是优化信用分级管理。对照市场监管总局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第一版),对我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指标体系进行更新,科学赋予指标权重,持续优化完善分类指标体系。二是强化涉企信息归集。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设的通知》,实现食品生产企业基础信用档案全覆盖。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要求,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风险等级,合理确定监管频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实施信用监管。三是加强社会监督。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公开生产加工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建立健全“基层吹哨、部门响应”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工作机制,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督员、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你点我检”“你我同查”等现场直播活动,引导公众参与监督,更好地改进监管措施。

(三)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管。一是健全食品配送体系。建立以骨干网络为带动、以区域网络为支撑、以终端网络为基础的线上线下安全经营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通过组织开展食品进市场、进超市、进社区、进校园工作,努力实现“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二是扎实开展攻坚行动。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部门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提升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明确要求市场开办方应按照交易规模设置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市场内开办检验检测室,配备足够的设备和专业人员,具备与市场规模相适应的检测能力。2023年,全省共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督检查42.1万家次,立案查处案件1853起,规范农村食品经营店81698家,267家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打造“智慧菜市”示范单位30余家。三是强化准入准出衔接。深入推进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工作,强化使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2023年全省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268.2万张,附证上市农产品100.94万吨,合格证开具率达75%。

(四)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许可准入管理。一是加强新业态、新技术、新品种食品生产许可审批研究,组织制定了《食品预拌粉》《动物皮胶及胶糕制品》《酵母及酵母制品》等3项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研究出台《预制菜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和审查指引;研究制定叶黄素脂等6个新食品原料生产许可问题指导意见,答复基层食品生产许可请示14起。二是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力推进全省食品“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优化升级河南省食品许可备案信息化系统。三是加强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员队伍建设,高标准组织第三期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员(食品安全检查员)培训班,培训、考核核查员近200人,持续提升核查员业务素养。

(五)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引导。一是强化正面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食品安全“五进”等宣传活动,向基层群众普及政策法规和科学知识。与中央驻豫媒体和省内主要媒体密切合作,开展“记者一线看攻坚”集体采访活动,在人民日报、河南日报等主要媒体刊发原创稿件43篇,积极做好有关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二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全省6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站或科普宣传站,建成食品安全主题公园178个、科普基地1613个。三是加强风险预警交流。省局发布食品抽检信息通告50余期,编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和风险解读30余篇。制定印发52万份“河南省食品销售‘十不准’”宣传海报,在全省食品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示。

二、下一步落实委员建议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一是压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巡视巡察、督查督办、评议考核等作用,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健全完善分层分级、精准防控工作机制,构建包保干部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衔接贯通的工作闭环,实现常态化高效运行。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发挥省政府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按照有关规定统筹运用综合协调、督导考评、表彰奖励、有奖举报等手段,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及时组织食品安全形势会商,研究处置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三是压实各方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依法履行部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用好“三书一函”等制度,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进行督办、约谈,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督促落实。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一是积极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食品等重点领域,在按照现有规定实行重点监管的同时,统筹行业风险防控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强化业务协同,形成“通用+专业”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二是持续加强对食品行业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管理工作。提高对食品行业市场主体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规范化水平,对于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食品行业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列入。三是推动各级各部门健全守信激励措施。在行政审批、信贷融资等事项办理中为信用状况良好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惠企政策。四是强化社会监督。拓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快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健全社会监督体系,组织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重大问题开展交流研讨。全面加强社会监督员、志愿者队伍建设,集聚各方力量共同守护食品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管。一是持续提升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推动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提档升级。联合农业农村等部门,深入推进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工作,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二是持续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针对农村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问题多发区域,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劣质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网络销售食品安全”“散装食品安全”“米面制品食品安全”“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掺假造假、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非法添加、卫生条件不合格等严重侵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以“小切口”带动“大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许可准入管理。一是做好政策研究和许可政策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新业态、新技术、新品种食品生产许可审批研究,为食品产业发展提供支撑。二是指导各级食品生产许可部门,严格落实许可政策、法规和权限,突出生产工艺、生产条件、设施设备、人员技能四大要素,严格组织许可审查和现场核查。组织开展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检查专项行动,按照不低于年度新获证(换证)企业25%的比例实施证后检查。建立纠偏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纠正混淆业态、放宽条件,超越职权、突破政策,甚至滥批乱批、失职渎职行为。三是加强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员管理,按照《河南省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员日常评价和年度考核办法》,开展核查员工作质量评价,提升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工作水平。

(五)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引导。一是举办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五进”等系列活动调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广大消费者共同参与,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二是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及时做好回应引导,坚决防止小事件演变成大舆情。倡导文明节约风尚,引导广大经营主体和消费群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三是强化风险预警交流。坚持每周发布监督抽检信息、定期发布消费提示、主动发布食品安全科普视频,拓宽市场监管部门与社会信息交流大通道。对不合格食品、热点问题、食品安全“谣言”等,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群众科学看待食品安全问题,防止引发舆论热炒和群众恐慌。

非常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5月31日

   豫市监提案字(2024)18号(协调处)第132101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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