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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59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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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05-27 16:24:38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5
核心提示: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5-05-27 生效日期 2025-05-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议案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樊得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大力推进“食安山东”建设,食品安全工作稳中向好,在国家评议考核中再次获得A级等次。

(一)健全法规制度。出台《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加强深化宣传贯彻实施。对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不合法使用和非法添加等完善制度措施。出台加强食品领域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衔接工作意见、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查处挂牌督办及约谈办法、“三书一函”制度等文件,制定食品生产、食品流通、连锁餐饮服务、外卖封签使用等监督检查指南、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二)深入开展治理攻坚。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联合公安机关、畜牧部门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肉类产品掺杂掺假等问题。扎实推进“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查办“特供酒”案件105件。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检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承包经营企业等10.8万家次。

(三)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坚持以风险管理理念引领安全监管,突出预防为主,前移关口防线。健全横贯部门、上下协同的风险会商机制,完善风险信息收集渠道,分析风险隐患,研究防控措施,协同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构建“风险会商+抽检检查+执法办案”三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提高抽检监测针对性,2024年共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2万批次,不合格产品后处置率100%,全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8%以上。

(四)持续夯基固本提能。强化监管基础保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持续开展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百千万”培训工程,2024年培训基层监管人员1100余人。举办食品生产监管和抽检业务技能比武活动,建设四星以上市场监管所118个,有力提升基层食品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标准。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修订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规定。例如,删除了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经过调查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删除了罐头类食品中防腐剂、食醋中冰乙酸、果蔬汁浆中纳他霉素、蒸馏酒中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等的使用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将严格落实新版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要求,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二)开展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和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部署开展整治提升行动。针对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联合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海关等部门,全面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口检验等源头治理,强化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以及在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环节使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化工产品冒充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开展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针对肉类产品问题,聚焦以调理肉冒充原切肉、鲜切肉、配料表虚假标注等问题,联合公安机关、畜牧部门,开展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行刑衔接、检打联动,着力查办一批典型案例。针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深入推进农村地区食品供货商、经营店规范提升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购买使用污染原料、知假造假、欺骗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抽检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实施省、市、县三级抽检检查任务。对风险会商研判的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及时纳入抽检检查计划,扩大偏远地区、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农村地区、网售食品等抽检覆盖面。加大不合格食品处置力度,确保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指导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排查不合格原因,帮扶企业精准查找问题。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持续擦亮“监管为民”服务品牌。

(四)强化打击治理。对抽检问题集中地区、产业聚集区、问题频发区等开展常态化暗访暗查。对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运用“三书一函”,督促问题及时处置。严禁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依法对挑战道德底线、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严惩重处。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7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协调处

联系电话:0531-51792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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