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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63号提案的答复|加强网络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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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06-17 09:48:50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0
核心提示: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5-05-30 生效日期 2025-05-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议案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民建河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针对当前网络交易平台新模式新业态呈现的突出问题,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从提高网络食品安全水平和维护群众切实利益的高度,认真开展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化解网络食品安全风险,积极回应、处置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石家庄海关等部门协同联动,多措并举,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从严从快打击各类网络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部门协同治理,开展专项行动。

1.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网络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及其入网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化解网络食品安全风险。联合相关部门印发《河北省2024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严厉打击网售侵权假冒商品、虚假宣传、捆绑促销等行为,严格规范网络市场营销秩序。

2.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实施“阳光农安”行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持续强化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责任意识,为助推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石家庄海关加强进出口食品及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省公安厅加强与行政部门对接,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行动等方式,形成打击合力,确保网络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处置。

(二)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

1.强化平台管理职责。平台要按规定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入网食品经营者资质审查义务,确保主体资质合法有效。要规范公示食品经营者证照等主体信息和产品检验检疫证明等关键信息,并对展示内容真实性负责。针对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新业态,相关平台需建立动态审核机制,定期核验经营者资质及商品信息。

2.规范网络食品销售行为。针对当前平台及各类网络主播及其服务机构开展的食品营销活动,要通过大数据监测、飞行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入网销售行为的过程管控,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作出相应处置。平台及主播和服务机构需对推荐食品的合法性、安全性进行查验,留存供货方资质、产品合格证明等材料备查,杜绝质量不合格的食品流入市场。

3.压实入网食品经营者责任。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并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资质信息。应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可追溯的供应商档案及电子台账,严把质量安全关,确保所售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应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及时下架问题产品并启动召回程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强化行刑衔接机制,严惩违法行为。

1.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期间,共查处违法案件116件,涉案产品货值50549.3元,罚没金额27.93万元。二是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肉及肉制品专项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查处违法案件290件,没收违法产品1.36吨,涉案货值76.4万元,罚没金额2676.5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9件。

2.强化行刑衔接严打违法犯罪。主动与省公安厅食药总队对接,于2024年4月联合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公安厅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信息通报机制》,通过建立渠道畅通、资源共享、紧密衔接的信息沟通机制,为联合查处大案要案奠定了基础。

3.积极组织开展公开销毁活动。2024年6月14日和10月23日,分别组织开展2024年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统一销毁(河北分会场)行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打假保名优”罚没物品集中统一销毁活动,活动现场销毁食品等假冒伪劣物品16大类300余吨,有力震慑和遏制了侵权假冒违法势头,充分彰显了我局打击侵权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成效。

4.优化举报奖励渠道精准打击违法行为。联合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奖励,有效发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内部监督作用以及社会公众的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精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全方位覆盖的群防群治体系。

二、面临的问题

当前网络交易平台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平台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核不严,日常管理缺位,导致无证经营、虚假宣传、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频发,未能有效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

(二)网络食品安全隐患较多。网络食品来源不明、过期变质、存储运输不合规等现象普遍,容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三)监管手段相对滞后。传统监管方式难以适应平台动态化、跨区域特点,数据监测技术不足,跨部门协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三、下步工作举措

(一)推进完善法律法规,构建制度保障。

1.健全法律法规。按照“政府引导、部门推进、平台推动、社会共治”原则,有效地加强网络食品交易监管。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把“平台经济”纳入法治轨道,在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促进健康发展,为网络食品安全提供法制保障。目前国家层面正在积极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研究明确对“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的监管举措,制定《网络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合规指南》《网络食品抽检工作指南》。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已经出台的《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规指南》《食品运输仓储配送工作指南》,压实网络食品销售从业主体责任,强化食品运输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售卖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安全放心消费的网络环境。

2.引入监督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平台热门食品进行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开,倒逼平台加强自查。积极推广“食安封签”和“无接触配送”措施,防止配送环节污染。招募外卖骑手作为“食品安全监督员”,建立线索举报奖励机制,扩大监管覆盖面。

(二)实施技术赋能监管,推动社会共治。

1.大数据风险预警。通过12315和12345平台和智慧监管系统,定期分析研判投诉举报数据,聚焦问题隐患,认真组织开展暗查暗访,实现监管的高效化。积极推行“红黑榜”制度,定期曝光违规商家,引导消费者选择合规店铺。有效利用舆情监测工具,快速发现并处理突发性网络食品安全事件。

2.多部门联合监测与协同治理。联合检察、发改、公安、农业农村、商务、工信、网信、海关、广电等部门深入开展“守护消费”“网剑”“昆仑”“净风”“阳光农安”等专项行动,实施协调联动。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强化食品全链条监管,深化网络食品安全问题信息监测通报和协查处置,开展常态化风险监测,对监测发现的违法线索实施跨区域协查和全链条追溯。针对平台及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新业态,开展对平台和入网经营者的综合治理,充分运用行政约谈等手段,推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3.深化行刑衔接与信用惩戒。强化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未开展实名登记和资质审查、无证经营和网络销售、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网络食品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建立违法主体“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的平台和入网食品经营者按照属地监管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依法进行处置。对多次违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经营者,依法纳入信用惩戒体系,限制其入网经营资格。

4.规范发展与社会共治。在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的同时,也要帮其规范发展,帮助平台和入网经营者查找薄弱环节,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网络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管理水平。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优化举报奖励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作用,鼓励公众及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行业自律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共治格局。总之,网络食品安全监管需平台责任压实、技术智能监管、制度刚性约束、社会协同共治等多措并举,才能有效促进规范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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