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生态环境问题约谈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动真碰硬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我厅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问题约谈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约谈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对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厅,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征集时间: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11日
联 系 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督察办
联系电话:0771-2615389
电子邮箱:dcb@sthjt.gxzf.gov.cn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约谈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