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征求意见稿)》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1-15 10:25:5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浏览次数:60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按照自治区有关领导要求,我厅组织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14 截止日期 2024-12-13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内蒙古
备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按照自治区有关领导要求,我厅组织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nmgnmtfzghc@163.com。

2.传真:0471-6652062。

3.信函: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70号农牧大厦1019室,邮编010020。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3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doc

 地区: 内蒙古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3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5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