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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处置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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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1-13 10:11:45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8
核心提示:为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处置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25 截止日期 2024-11-25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沈阳市
备注  

为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处置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电话:024-24011638;

二、信函: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110000。

请在信封上注明“依法处置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

附件: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处置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处置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地区: 沈阳市 
 标签: 投诉举报 市场监督 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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