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等相关要求,我局编制了《天津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公众可于2024年9月27日前将书面意见发送至daqichu@tj.gov.cn邮箱,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2024年8月27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 常文韬;
联系电话:87671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