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大气污染应急响应机制,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和《广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现就《深圳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9月6日前反馈。
附件: 1.《深圳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docx
2.《深圳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