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制订了《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7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ahsscjcy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或“《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安徽省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处(邮政编码:230051),并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或“《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联系人:
1.《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联系人:涂登云,0551-63356693
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修改意见 联系人:穆守玉,0551-63356713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