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衔接联动,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关于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联动办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李玲玲,51799140、51798164(传真)
邮 箱:sdshbtlyc@shandong.cn
附件: 1.关于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联动办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