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政府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的规定,现将省农业农村厅起草报送省人民政府的《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网上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4年2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省司法厅立法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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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71-64189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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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
2.关于《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云南省司法厅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