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浙江省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关于对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制定的有关规定,经科学评估,省林业局和省农业农村厅两部门共同形成了《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yingguofan@163.com。
二、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26号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邮编:310000)。
三、联系电话:0571-87834973。
有关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
附件: 1.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
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