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落实《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市监规〔2023〕10号),进一步降低审批成本,提升审批效率,我局结合市场监管职能,拟定了《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试行散装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登录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cjgj.quanzhou.gov.cn/),在首页的“互动交流”栏目中“民意征集”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305登记审批科(邮编362000),信封请注明“《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试行散装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箱发至spkfda1@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试行散装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试行散装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