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完善本市粮食领域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京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有关规定,对照职权清单,结合本市实际,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起草了《北京市粮食领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表(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内容,以及是否符合公平竞争有关要求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至11月11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cfg@ls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法规体改处,邮政编码100744。(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传真:010-55574684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 北京市粮食领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表(征求意见稿).xls
附件: 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