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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京津冀三地迁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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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9-28 04:34:22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36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意见》(工商综字〔2017〕7号)有关要求,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规范北京、天津、河北(以下统一简称“京津冀”)三地迁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京津冀三地迁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
发布单位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19 截止日期 2023-10-2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河北
备注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意见》(工商综字〔2017〕7号)有关要求,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规范北京、天津、河北(以下统一简称“京津冀”)三地迁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京津冀三地迁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jzcc@hebamr.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京津冀三地迁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邮政编码050091),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京津冀三地迁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   京津冀三地迁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9日

 地区: 河北 
 标签: 市场监督 企业名称 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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