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省住建厅起草了《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增强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立法质量,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录山东省司法厅官网“首页-互动交流-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menyuzhen@shandong.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司法厅,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7-2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黄河保护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
附件:1.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山东省司法厅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