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省应急厅会同省司法厅对《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立法程序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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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2.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解读.doc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