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省级猪肉储备管理,确保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和储存安全,做到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切实发挥应急保供作用,参照《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局起草了《浙江省省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拨打联系电话(0571-85773138)。
二、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52278741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浙江省省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91号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浙江省省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时间:8月21日12:00-8月29日12:00止。
附件: 1.浙江省省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浙江省省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修订情况的说明.docx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