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审计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司法厅、省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农发行海南省分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粮食海南交易中心、省级储备粮各储备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海南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要求,在充分征求省级粮食储备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对2022年3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的《海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琼府办〔2022〕1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海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反馈修改意见建议(含理由),无意见也请函复。
附件1海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20250623).doc
附件3海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前后对照表20250623.xls
2025年6月25日
(联系人:李爽,联系电话1752007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