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架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要求,优化完善前海合作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根据《关于优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深发〔2022〕5号)和《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通知》(深编〔2022〕21号)规定,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组织起草了《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的决定(送审稿)》并报送我局审查。为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公开立法要求,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3月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当前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13室(邮政编码: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songxw@sf.sz.gov.cn。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司法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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