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实际,我局起草了《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于2022年10月19日前(来函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向我局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qysjfg@163.com
二、联系电话:0763-3864838
三、来函请寄: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中心市场D栋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邮编511518(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为便于后续沟通交流,上述方式反馈意见请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征求意见稿).doc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