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若干措施》,加快建立健全我省化妆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责任体系,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黑龙江省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2年5月5日—5月13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wangxin7851@sina.com。
附件: 《黑龙江省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