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充分落实环境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行政违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主动纠正环境违法行为、自觉守法,同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和《广州市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草拟了《广州市生态环境行政违法当事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工作规定(征求公众意见稿)》。现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11日。请在本网站直接反馈意见。衷心感谢您对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 1.广州市生态环境行政违法当事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工作规定(征求公众意见稿).docx
附件: 2.广州市生态环境行政违法当事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工作规定(征求公众意见稿)的说明.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