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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商务局关于《北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草案)》的公示(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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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3-11 16:02:07  来源:北海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901
核心提示:为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商务部、自治区商务厅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相关规定,结合北海实际,我局牵头草拟了《北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草案)》并结合反馈意见作了修改。
发布单位
北海市商务局
北海市商务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11 截止日期 2022-03-24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北海市
备注  

为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商务部、自治区商务厅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相关规定,结合北海实际,我局牵头草拟了《北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草案)》并结合反馈意见作了修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现再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24日

二、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传真等形式,向北海市商务局提出对《北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电话。

三、受理单位:北海市商务局

受理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86号联通大厦六楼商贸科

邮    编:536000

联系电话:0779-6680060传真:0779-6680066

电子邮件:bhswjsmk@163.com

附件:   北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草案).pdf

北海市商务局

2022年3月11日

 地区: 北海市 
 标签: 经营 回收 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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