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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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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0-27 08:51:04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71
核心提示:为规范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我局组织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0-25 截止日期 2021-11-01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新疆
备注  

为规范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我局组织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465672456@qq.com

2.来信地址: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财务处(乌鲁木齐市西八家户路518号,邮编:830000)

3.联系电话及传真:0991-4336403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5日

 地区: 新疆 
 标签: 自由裁量权 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 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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