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北京市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北京市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1-09 09:19:26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04
核心提示:021年2月25 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京药监发〔2021〕34号)。《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2月1日、2022年5月1日陆续施行,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北京市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进行修订,形成了《北京市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发布单位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08 截止日期 2021-12-09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北京
备注  

2021年2月25 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京药监发〔2021〕34号)。《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2月1日、2022年5月1日陆续施行,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北京市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进行修订,形成了《北京市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12月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邮寄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415室 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100053

2.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裁量反馈意见”,邮箱地址:fazhichu@yjj.beijing.gov.cn

3.传真:010-83560780

4.电话:010-83979475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   1.北京市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2.《北京市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8日

 地区: 北京 
 标签: 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 市场监管 生产经营 标签管理 化妆品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