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工作,落实《上海市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核查机构监督管理和考评机制,我局起草了《上海市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监管和考评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的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至7月24日。
意见征集期间,公众和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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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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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上海市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监管和考评细则(征求意见稿)》.doc附件2《上海市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监管和考评细则》编制说明.docx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