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企业信用监管机制,规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提升企业信用修复服务水平,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重庆实际及以往工作实践,我局修订了《重庆市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5月6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我局。
联 系 人:肖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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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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