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固定污染源监督管理,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效能,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研究起草了《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至6月28日。
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21)23115643
邮 箱: xuwq@saessep.com
来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200003)
附件: 1、《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