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文件精神,推动全省外贸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我厅牵头起草了《山东省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2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4月22日—— 4月29日
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1. 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waimaochu@shandong.cn
2. 邮寄信件至:济南市市中区历阳大街6号331室。邮编:2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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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
2021年4月22日
山东省对外贸易创新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2年)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外贸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助推全省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立足山东产业基础、区位优势,加快推进进口与出口、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贸易与双向投资、贸易与产业协调发展。力争到2022年,实现进出口总额2.5万亿元,贸易结构更加优化,效益显著提升,在构建新体制、发展新模式、塑造新优势上走在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贸易畅通行动
1.优化国际市场布局。继续实施“境外百展”市场开拓计划,聚焦机电产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等优势行业,优先布局RCEP区域、20个重点国家、“一带一路”市场展会,推进“一国一展”“一业一展”。对企业参加主办类、重点类展会费用给予支持。举办日本、韩国、RCEP区域进口博览会,搭建集商品采购、投资促进于一体的进口合作平台。利用重大经贸活动、欧亚班列物流通道,提升与欧洲战略合作和经贸往来。跟踪美对华经贸政策走向,争取关税豁免政策,力保美国市场。深化完善与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贸易畅通工作机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
2.创新市场开拓模式。充分利用5G、大数据、区块链、AR、VR等技术,开展云展示、云洽谈、云签约,提升企业数字化营销能力。建设“山东商品网上展示厅”,组织企业上线知名展示推广服务平台,开展线上展洽活动。对企业参加线上云展会、线上长期展示等费用予以支持。拓展海外仓功能,先期在中东欧、东非、日韩等具备条件的海外仓搭建线上线下商品展示展销平台,举办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等专场推介活动。加强国际营销体系建设,推动汽车、装备、农机、二手车等重点行业企业建设国际营销服务网点,争创国家级、培育省级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
3.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推动外贸企业利用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模式开拓国内市场。引入知名电商平台,为外贸工厂供应链建设、商品运营、客群运维等方面赋能,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拓展内销市场。引导省内流通企业、电商平台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丝路电商”合作。争创国家级、培育省级双循环示范企业,探索内外贸融合发展新模式。实施“同线同标同质”工程,畅通转内销市场准入,解决标识规范等问题。(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各市人民政府)
4.加强国际物流保障。优化港口功能布局,拓展加密国际航线,打造日韩、东南亚、中东、印巴、欧美五大优势航线组群。建设中日韩海上高速通道,开通至日本集装箱快运班轮、货运班轮航线,推动建设“威海港—仁川海港—仁川国际机场” 陆海联运整车运输快捷通道、威海(石岛)-群山-釜山-大阪陆海联运40小时快线。推动济南、青岛机场打造东北亚国际枢纽机场,大力发展全货机航班,拓展货运包机、货邮包机业务。对2021年新开加密或继续执飞的国际海运及航空货运航线、临时国际航空货运航线及航空公司在我省设立运营基地或子公司给予支持。增加欧亚班列图定线路,加密开行频次。(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商务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济南铁路局、省邮政公司,有关市人民政府)
5.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稳步推进“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改革,提升海关“智慧查验”水平。对抵达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且完整提交相关信息的RCEP缔约方原产易腐货物和快件、空运货物、空运物品,实行6小时内放行便利措施。扩大AEO企业数量,落地国际邮件“一点清关”监管模式。拓展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实现船舶进港、海关查验、货物提离等各作业环节数据协同,完善出口退税功能。加强口岸收费清理,实施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提高出口退税质效,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长。提升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引导外贸新业态、大宗商品进口等领域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责任单位: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税务局、省邮政公司)
(二)实施优进优出行动
6.提高出口质效。在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和检验检测中心等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出口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大国际自主品牌培育,引导企业以参股、换股、并购等形式与国际品牌企业合作。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深化商务、银行、信保“3+1”工作机制,对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 “十强”产业相关产品出口给予政策性贷款和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引导企业推进贸易各环节“上线触网”,借助跨境电商增强品牌培育能力,打造互联网自主品牌,推动山东品牌出海。(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省税务局、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各市人民政府)
7.增加优质产品进口。扩大先进技术设备进口,将芯片生产、组装、测试、封装等“卡脖子”设备、高端石油化工设备等纳入鼓励进口范围,提高“十强”优势产业关键技术、设备及零部件进口贴息比例。建设品牌进口分销枢纽、优质生鲜品进口集配中心、食品农产品进口供应链服务平台,扩大优质民生消费品进口。复制推广“链上自贸”一物一码模式,开展保税货物区外销售试点。在欧亚班列沿线布局区域集货中心,扩大中东欧等国家和地区特色产品进口。建设上合示范区优质产品进口集配中心,扩大上合组织国家特色产品、油品等大宗商品进口。重点培育1个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10个省级进口贸易创新示范区、100个进口贸易“小巨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各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外贸新业态提升行动
8.突破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新业态。开展跨境电商平台、大卖家、产业园、公共海外仓等主体培育行动。推广“产业带+跨境电商”模式,优选纺织服装、农产品、汽配等优势产业,联合行业协会和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开展特色产业带线上拓展行动。放大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政策享惠范围,培育一批带动作用强的企业,一批体现产业特色的自主品牌。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退税服务,加大企业信用培育力度。探索以人民币计价的易货贸易,应对新兴市场美元外汇储备短缺问题,扩大与新兴市场贸易规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各市人民政府)
9.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围绕“制造+服务”转型、数字贸易、文化产品及服务、医养健康等服务领域,培育省级特色产业服务出口基地;发展知识产权和人力资源服务,争创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全方位开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服务业,重点打造济南为文化教育、数字服务、技术研发等服务贸易中心,青岛为国际海洋航运、工业设计、金融法律、文化旅游等服务贸易中心,威海为集“海洋生物+健康医养+文化旅游”面向日韩的特色服务贸易中心。加快外包、金融、保险、医疗、教育、展会、文化娱乐等新兴服务贸易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加快发展与制造业相关的跨境研发设计服务、工业互联网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服务、嵌入式软件等高附加值服务贸易。(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有关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贸易产业融合行动
10.完善外贸产业链供应链。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高质量发展,搭建研发、检测、营销、信息、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完善支持政策,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开展外贸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创建活动,扩大中高端产品出口、加快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聚焦集成电路、海工装备、医疗器械等42条关键产业链,开展上下游产业招商,培育完善配套体系,提升产业聚合度。增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引领带动作用,聚焦主导产业,吸引上下游配套产业向园区聚集。优化提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自贸试验区功能,打造跨境电商、保税维修、中转集拼、期货保税交割、离岸贸易、离岸结算等业态创新高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学技术厅、省生态环境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省税务局,各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建立在省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统筹谋划对外贸易创新发展重大工作,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统筹各级外经贸发展资金,引进供应链金融服务,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大对企业财政融资信保支持。开展“山东省开放人才专项培训行动”,加大境外、省外高层次人才和实用性人才招引力度,为人才创业和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条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各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