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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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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3-29 09:58:36  来源: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1465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26 截止日期 2021-04-02
有效性状态 地区 重庆
备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4月2日前反馈我委外贸管理处。
 
    联系电话:62661029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现就对外贸易创新发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新要素投入,优化商品结构
 
    (一)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发挥汽车电子装备行业海外供应链保障协调机制作用,聚焦电子、汽车、装备等外向型重点产业,完善海外供应链风险防范应对机制,加强RCEP协定国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强化重点企业“一对一”服务,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二)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以大数据、智能化创新驱动,推动智能终端、汽车摩托车、通机、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提档升级,增强产业外向度和国际竞争力。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进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重庆海关)
 
    (三)优化进口商品结构。支持两江新区创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加强监管制度、服务功能、业务模式创新,提升进口质量。出台《重庆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扩大产业转型升级所需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研发设计、环境、咨询、物流、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和国内紧缺的能源资源产品进口。鼓励扩大高品质日用消费品和医药、康复、养老等商品、服务进口规模,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重庆海关、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管委会)
 
    二、创新开拓方式,优化国际市场布局
 
    (四)深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支持企业用足用好RCEP、中欧投资协定、多双边自贸协定等优惠措施,实施深化与东盟经贸合作行动计划,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南美、非洲等新兴市场为重点,积极拓展国际合作新空间。加强成渝双城经济圈合作,加快推进“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贸促会、两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
 
    (五)推进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在欧美、东盟、日韩、南美等主要出口市场搭建境外营销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完善支撑政策,拓展海外仓储、展示、批发、销售、接单签约及售后服务,构建“布局海外、内外联通”的境外营销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贸促会)
 
    (六)推进贸易促进平台建设。增强智博会、西洽会、陆海新通道国际合作论坛等国际展会辐射效应。立足我市汽摩、五金、化医等优势产业,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市场举办一批线上线下融合自办展。用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国际展会平台,深化国际经贸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中新项目管理局、市贸促会)
 
    三、创新发展模式,优化贸易方式
 
    (七)做强一般贸易。推进国家级和市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完善共性技术研发、检测、营销等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基地龙头企业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内先进标准的研发和制(修)订,增强议价能力,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效益和规模。完善出口品牌管理、统计和服务体系,开展“品牌商品海外行”专项行动,加快培育自主出口品牌。加强两江新区国家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科技局、重庆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贸促会)
 
    (八)做优加工贸易。积极创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区,实施“承接产业转移沿海行”行动,引进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器械、智能家居、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新品类,形成加工贸易多点支撑。加快推进加工贸易示范区建设,鼓励加工贸易企业由加工组装向研发创新、检测维修、品牌营销等价值链高端延伸,积极拓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项目境内外检测维修和再制造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重庆海关、各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加工贸易示范区)
 
    (九)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国内市场流通环境,精简转内销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支持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搭建出口转内销服务平台,举办出口转内销展销对接活动,支持外贸企业与国内大型连锁商超、零售批发商、优质品牌商加强产销对接,拓展内销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重庆海关)
 
    四、创新业态模式,培育贸易发展新动能
 
    (十)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发展。深入推进中国(重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构建跨境电商“六体系二平台”体系,建立对欧跨境电商集散基地,支持生产企业和传统外贸企业应用跨境电商平台或自建平台拓展国际市场,做大B2B出口规模。积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龙头示范企业,完善配套监管政策。探索发展市场采购、转口贸易等贸易新业态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各区县人民政府、各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十一)积极扩大整车进出口贸易。发挥中欧班列(成渝)和西部陆海新通道联结点优势,探索对欧整车跨境铁路车厢运输模式和主机厂授权平行进口模式创新,着力构建覆盖进口采购、国际物流、检验检测、保税仓储、集散分拨、展示销售、售后维修、金融服务、整备整改的进口汽车全产业链,做大大贸车保税进口和平行汽车进口规模。抢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建市场机遇,持续扩大我市特种车、重卡等整车及零部件出口规模。建立健全二手车出口管理和配套服务体系,有序推进二手车出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委、重庆海关、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十二)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试点,推动服务贸易向高技术、新业态方向创新发展。深化中新(重庆)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合作,开展中新跨境服务贸易与跨境数据流动试点,打造中新国际数据港,积极创建国家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支持企业建设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服务外包新业态。积极创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做大荣昌夏布、綦江版画等传统文化贸易,做强动漫游戏、影视等新兴文化贸易,创新发展保税文化艺术品展示交易,。(责任单位:市商务委、重庆海关、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委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委)
 
    五、加强分类指导,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十三)加快培育外贸龙头企业。实施“外贸领军企业培育提升计划”,鼓励电子、汽摩、装备制造、化医等行业龙头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完善海外品牌、技术、营销渠道和高端人才等要素,深度融入全球价值链。支持外经贸集团等市属大型国有企业整合、带动和引领内外贸资源,深化国际合作,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
 
    (十四)提升中小外贸企业开放水平。开展“千企贸易帮扶成长计划”,建设重庆中小外贸企业产品技术海外展示交易平台,支持中小外贸企业聚焦主业提升专业化水平,走“专精特新”或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在智能制造、汽摩、通机、化医等领域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的“小巨人”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
 
    (十五)加强投资与贸易双向互动。建立健全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加大“有技术、有品牌、有市场” 外资企业引进力度,支持其在渝开展跨国集中采购和分销,拓展研发、设计、物流、结算、销售等功能。加强与重点国家、重点行业国际产能合作布局,支持我市汽摩、通机等优势产业以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抱团出海的方式,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一体化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投资局、市国资委)
 
    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外贸保障体系
 
    (十六)着力提升开放平台创新能级。对标自由贸易港,按照“三零”原则,积极开展陆上贸易规则、多式联运、物流金融等首创性改革探索,加快RCEP和CPTPP等国际先进投资贸易规则落地探索。高质量推进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等园区平台建设,增强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积极培育外贸增长新引擎。高水平推动综保区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监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增强贸易集聚和辐射能力。(责任单位:两江新区管委会、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各国家级经开区管委会、各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十七)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品牌营销、境外消费信贷、跨境电商、融资租赁保险和供应链金融等方面加强金融创新。鼓励政策性银行联合商业银行开展转贷款业务,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深化与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作,加大对外贸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提高理赔时效,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大力推广“政银保”模式,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外贸企业提供出口信保保单融资服务。(责任单位:人行重庆营管部、市金融监管局、重庆银保监局、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中信保重庆分公司)
 
    (十八)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在物流、仓储、通关、退税、外汇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审批。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和应用,创新铁海联运、江海联运沿线衔接合作模式,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施预约查验、预约调箱、统计核查等工作。进一步深化与新加坡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适时推进与东盟“单一窗口”合作对接。积极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单一窗口”平台建设,持续试点推广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改革措施。落实好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规范口岸经营服务收费,确保口岸收费公开、透明、合理。(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市税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海关)
 
    (十九)加强国际物流保障。加快推进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建设,加快推进果园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功能,进一步优化物流园区功能布局。全力打造全货机和腹舱带货相结合的航空货运网络,提升日韩、东南亚、欧美等地航空货运能力,增加“一带一路”沿线货运航班。提升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渝新欧)等货运通道能力,实行企业定制化多式联运服务,降低物流成本,提升通道效率。推动港航物流类单证无纸化,提高国际物流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两江新区管委会)
 
    (二十)强化企业服务和风险防范能力。探索关汇税贸联合激励机制,赋能守信外贸企业持续创新与高质量发展。探索提升企业汇率避险能力的服务机制。完善市外贸外资协调机制和重点外贸外资企业运行监测与联系服务机制,做好“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发展问题。建立贸易摩擦预警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应对贸易摩擦的快速反应机制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形成多主体协同应对工作格局。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审查,增强国际贸易规则意识。研究设立贸易调整援助制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金融监管局、重庆银保监局、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市税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海关、市贸促会)
 地区: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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