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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黑名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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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1-13 08:18:24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14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落实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我局组织修订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黑名单”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大家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6日。
发布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12 截止日期 2020-11-26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广东
备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黑名单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docx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落实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我局组织修订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黑名单”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大家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6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zfjdc@gdda.gov.cn
 
    2.来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处
 
    附件: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2日
 地区: 广东 
 标签: 违法 生产经营 体系 化妆品 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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