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粤环函〔2019〕918号)的要求,我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广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10月24日至2020年11月2日(共10天)。有关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在本网站反馈,也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我局(征集意见邮箱:hbhongwj@gz.gov.cn)。
附件: 广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