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林草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林草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6-08 10:00:37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次数:793
核心提示:为促进云南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林草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评定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推选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办规字〔2013〕164号)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林改产〔2019〕3号)等文件精神,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拟对《云南省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212号)规定,现将《云南省林草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6-05 截止日期 2020-06-19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云南
备注 附件:云南省林草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云南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林草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评定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推选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办规字〔2013〕164号)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林改产〔2019〕3号)等文件精神,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拟对《云南省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212号)规定,现将《云南省林草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建议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于2020年6月19日前反馈至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改产处,邮编:650224;传真:0871-65011676;电子邮件:jijing206@163.com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4日
 地区: 云南 
 标签: 认定 评定 备案 规范性文件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