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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废止《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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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5-23 15:04:35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1387
核心提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厅对与省建设厅、原省工商局联合印发的《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15〕8号)进行了梳理,该文件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内容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不一致,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废止该文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结束日期为2019年4月4日。
发布单位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暂无 截止日期 2019-04-04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浙江
备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厅对与省建设厅、原省工商局联合印发的《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15〕8号)进行了梳理,该文件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内容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不一致,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废止该文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4月4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厅。(电话:0571-28992131,邮箱:wangfeng@zjepb.gov.cn)
 
 地区: 浙江 
 标签: 规章 地方性法规 设施 环保 评价 环境保护 规范性文件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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