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关于征求废止《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废止《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意见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5-23 03:04:35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1271
核心提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厅对与省建设厅、原省工商局联合印发的《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15〕8号)进行了梳理,该文件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内容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不一致,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废止该文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结束日期为2019年4月4日。
发布单位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暂无 截止日期 2019-04-04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浙江
备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厅对与省建设厅、原省工商局联合印发的《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15〕8号)进行了梳理,该文件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内容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不一致,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废止该文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4月4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厅。(电话:0571-28992131,邮箱:wangfeng@zjepb.gov.cn)
 
 地区: 浙江 
 标签: 规章 地方性法规 设施 环保 评价 环境保护 规范性文件 餐饮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