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保障我省各族群众的饮食安全,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青海省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实施细则》质量和可操作性,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此通知后,先广泛征求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征求面要达到辖区餐饮服务单位总数的5%,其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不少于65%)和烹饪协会的意见和建议,在提出本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汇总后以书面形式于2014年12月19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省局餐饮服务监管处。
联系人:王政 电话:0971-8865683
附件: 青海省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处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