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提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高效推进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落地见效,省市场监管局等5部门联合制定了《山西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26日
山西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要求,为高效推进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以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出发点,加快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着力实现政务服务由“一枚章”到“一扇窗”再到“一件事”的深度转变,对企业迁入迁出事项进行梳理和整合,为企业提供迁移一站式集成服务。以应办尽办为原则、一次办结为目的,重构跨部门、跨系统办事流程,为企业在迁移过程中提供更深层次、更加便利的“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服务,实现企业迁移涉及事项集成办、极简办、网上办、一次办,为创优一流营商环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内容
(一)事项名称
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
(二)事项范围
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包括:企业迁入申请、企业迁出调档、企业变更登记、企业税务迁出申请、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三)服务对象
全省各级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制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前述类型企业的分支机构。
(四)受理条件
全省存续企业,在社保、住房公积金均为正常状态。
(五)办理模式
1.线下设置服务专窗。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专窗统一出件”模式,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窗,为企业迁移提供免费帮办代办服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由服务专窗统一受理,内部流转分发至相关审批部门,启动并联办理程序;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服务专窗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相关审批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将办理结果反馈至服务专窗,服务专窗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办理进度、统一交付办结文书。
2.线上搭建服务专区。依托山西省政务服务网、“三晋通”(支付宝、微信)小程序将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通过业务流程再造,整合涉及企业登记、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迁移事项,申请人提出企业迁移登记申请后,通过信息合并采集与数据共享方式,迁移模块自动将申请人提交的网上申请数据按照迁移流程有步骤地分发至各相关部门的业务办理系统,企业登记、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等部门按照迁移流程完成企业迁移“一件事”。各事项办理结果实时共享,实现企业迁移并联审批、进度可查。
(六)进度安排
2025年3月底前完成系统开发和上线运行;2025年6月底前,根据试运行情况,及时总结完善,在全省推广。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建立完善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部门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加强协同,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负责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的政策宣传指导,做好数据接收和信息采集,实现联办数据实时共享、流转对接;做好材料审核,确保限时办结和及时反馈结果。
(一)梳理制定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受理条件、申请表单、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等业务规范;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申请迁移信息流转至税务、住房公积金、人社、行政审批等部门,加强部门间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税务局、省住建厅、省人社厅)
(二)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将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窗,明确人员设备配置,做好专窗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实现线上线下统一受理。指导各级政务大厅,与税务、住房公积金、人社等办理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确保数据共享及时,确保线下办理快速高效。(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税务局、省住建厅、省人社厅)
(三)办理企业迁移。迁入地登记机关接收迁移企业,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企业,移交企业注册登记档案;迁入企业进行企业名称、地址等变更,并为企业更换营业执照。(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审批服务管理局)
(四)办理企业税务迁出申请。及时接收企业税务迁出申请,限时办结。(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
(五)办理住房公积金迁移。及时接收迁移申请信息,实时办结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或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省一体化政务平台和单位经办人。(责任单位: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
(六)办理社会保险迁移。及时接收迁移申请信息,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限时办结,及时将信息推送至省一体化政务平台。(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行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内容,是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二)强化业务协同。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整合和联办的举措要求,认真开展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等工作,同时做好涉密管理。加强业务流程、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使业务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集成服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窗口办理等途径,线上线下广泛宣传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集成服务落地实施,积极引导企业通过省一体化政务平台办理相关事项,提高群众的知晓度、认可度和满意度。
附件:1.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2.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申请书
3.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申请材料清单
4.山西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