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上海市长宁区关于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实施意见》已经2024年12月18日区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政法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
上海市长宁区信访办公室
上海市长宁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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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长市监规 〔2024〕3号 | |
---|---|---|---|
发布日期 | 2025-01-09 | 生效日期 | 2025-02-10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27-02-09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上海市长宁区关于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实施意见》已经2024年12月18日区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政法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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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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