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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计量产业园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市监计量发〔2025〕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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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06-11 10:24:19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14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推动计量产业发展,增强计量产业的集聚优势,提升计量产业园创新突破、引领带动作用,打造良好计量产业发展生态,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现就支持计量产业园建设制定如下措施。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市监计量发〔2025〕48号
发布日期 2025-06-10 生效日期 2025-06-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计量相关
备注  

近年来,计量仪器仪表产业和计量测试服务业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各地相继建立了一批集聚度高、规模效应突出的国家级、省级计量产业园。为进一步推动计量产业园建设,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计量产业园建设的若干措施》。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计量产业园建设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计量产业发展,增强计量产业的集聚优势,提升计量产业园创新突破、引领带动作用,打造良好计量产业发展生态,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现就支持计量产业园建设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国内计量器具企业获得型式批准证书。鼓励和支持计量产业园所在省(区、市)的计量技术机构,积极申请成为相关领域的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根据计量产业园计量器具制造企业的实际需求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按照《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通用规范》(JJF1015—2014)的有关要求,计量产业园内的计量器具制造企业,对已批准的型式进行改进的,由承担型式评价的计量技术机构根据型式改进的具体情况确定评价项目,给予必要的优化和简化。

二、支持出口计量器具企业获得相关证书。鼓励和支持计量产业园所在省(区、市)的国家型式评价技术机构,根据有关要求申请成为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证书指定实验室。对计量器具出口企业,申请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证书的,市场监管总局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三、优化二级标准物质审批流程。根据实际需求和申请,市场监管总局可将计量产业园内二级标准物质定级鉴定审批权下放至计量产业园所在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相关审批权下放后,注册地在计量产业园内的二级标准物质研制单位,可以不再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而直接向计量产业园所在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标准物质定级鉴定。

四、帮助企业建立计量标准。对注册地在计量产业园内的企业,有计量标准建标考核需求但当地没有相应考核能力的,由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对位于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的计量产业园,企业内部最高计量标准,按照所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要求,免于建标考核,由企业自主管理,但应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

五、探索开展“二检合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对注册地在计量产业园内的水表、燃气表生产企业开展“二检合一”改革试点。经授权的生产企业对本企业制造的民用水表、燃气表实施出厂检定和首次强制检定,合格后,安装使用前可不再进行检定。

六、强化计量技术资源供给。鼓励和支持计量产业园所在省(区、市)的计量技术机构或者计量产业园内有条件的技术机构或企业,根据有关要求和申请,建立国家、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碳计量中心、计量数据应用中心、计量仪器装备测评实验室、专业计量站等,提升计量产业园的计量技术资源供给能力和水平。

七、搭建公共计量技术服务平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计量技术机构等与计量产业园企业加强科研项目合作,开展联合项目攻关。支持在计量产业园内搭建联合实验室、检验检测平台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开放共享仪器设备和实验室设施,为计量产业园内企业提供技术研发、计量测试、检验检测等服务,降低企业科研攻关和测试成本。支持和帮助计量产业园内有关单位申报或参与国家、省级和市级各类计量科研项目。

八、加大计量对口帮扶力度。建立计量产业园结对帮扶机制。结合计量产业园实际需求,市场监管总局推动有关计量技术机构进行对口支持。引导对口计量技术机构在计量产业园建立相关实验室,并有针对性地对计量产业园企业或技术机构进行计量技术帮扶指导。指导和帮助计量产业园内企业建立健全测量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计量能力和水平。

九、加大计量人才培养。加强对计量产业园内相关企业和技术机构人员的计量培训,向计量产业园开放“中国计量云课堂”课程。支持计量产业园内相关企业和技术机构参加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工作组,参与相关国家或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鼓励高等院校与计量产业园联合开展计量专业人才培训,在满足相关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计量产业园筹建国家计量人才实训中心。

 地区: 中国 
 标签: 市场监管 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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