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4日。
修订草案将举报奖励分为四个等级,按照案件罚没款金额、涉案货值、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计算奖励金额。其中,对提供直接证据并查实特别重大违法行为的举报,最高可按罚没款5%给予奖励,最低奖励5000元。针对学校供餐、婴幼儿食品等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举报,奖励标准还将上浮2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特别强化对"内部吹哨人"的保护,规定企业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并对内部举报给予双倍奖励。同时明确匿名、隐名举报的认定和奖励程序,完善了奖励发放的时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