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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暨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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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7-29 09:52:31  来源:山西省商务厅  浏览次数:1169
核心提示: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以政务公开工作的提质升级全面服务商务工作高速度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依据《山西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晋政办发〔2021〕43号)和《山西省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晋政办函〔2021〕85号),制定本要点。
发布单位
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7-28 生效日期 2021-07-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解读:山西省商务厅图解:山西省商务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暨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实施方案_法规解读_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山西省商务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暨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商务厅

2021年7月28日

山西省商务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暨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以政务公开工作的提质升级全面服务商务工作高速度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依据《山西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晋政办发〔2021〕43号)和《山西省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晋政办函〔2021〕85号),制定本要点。

一、持续扩大公开范围

(一)加强转型发展政策主动公开。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对招商引资、开发区建设、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双向投资等方面政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制作商务政策专题,汇总商务发展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具体举措、典型问题、落实情况及对公众关切的互动回应等,及时在省商务厅网站公布,形成“政务公开推动商务高质量高速度”的浓厚氛围,方便各市场主体找政策、办服务、解疑惑,为各项商务政策的推广推行、落地落实、见行见效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办公室、条法处、审批处、建设处、流通处、运行处、外贸处、外资处、服贸处、开发区、电商处、投促局落实)

(二)推进“十四五”规划及实施措施、支持政策公开。主动公开山西省“十四五”“一带一路”开放型经济发展及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规划、山西省“十四五”开发区发展规划、山西省“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山西省商贸流通十四五规划及配套政策文件,系统梳理我厅历史规划(计划)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综合处、条法处、建设处、开发区处、电商处落实)省商务厅网站汇集各市各部门规划,集中展示全省商务规划体系,引导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外来投资促进条例公开。(办公室、条法处落实)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主动公开。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商务厅权责清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并针对与各类市场主体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制定和执行与市场主体相关的奖励、补贴等政策及时公开。(办公室、人事处、审批处、执法处、外贸处、省外经贸发展中心落实)

二、围绕商务中心工作做好政务公开

(一)加大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措施公开力度。重点围绕完善和创新稳外贸、稳外资工作机制,促进外贸稳中提质、利用外资稳定增长,特别就《推进外贸高质量高速度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政策做好政务公开和政策解读。(外贸处、外资处、服贸处落实)

(二)加大商贸流通政策措施公开力度。建立完善商务流通市场体系,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推市场回暖等方面的政策举措,做好政务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建设处、流通处、运行处、服贸处、电商处落实)

(三)加大开发区改革创新政策措施公开力度。重点围绕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开发区设立扩区、创优开发区投资发展环境、强化开发区考核等政策措施做好政务公开。(开发区处落实)

(四)加大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公开力度。重点围绕山西投资环境、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重点签约项目履约、重点招商项目落地和实施推进、投资促进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做好政务公开。(外资处、投促局落实)

(五)加大促消费政策措施公开力度。重点围绕推进消费升级、激发消费活力、打造消费平台、促进消费回升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做好政务公开。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情况、消费券有关情况。(运行处、流通处落实)

(六)加大财务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财务处、建设处、流通处、运行处、外贸处、服贸处、外资处、合作处、发展处、开发区处、电商处、口岸办落实)

三、规范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

(一)抓好文件属性源头认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除涉密之外,必须全部公开到位。文件起?处室要明确拟发文件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办公室要进行审核把关。无明确公开属性建议或未说明不主动公开依据和理由的,或依据理由不充分的将不予发文。(厅机关各处室落实)

(二)严控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滥用。要逐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防止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滥用,压缩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文件的数量。确需不予公开的,视情转为涉密文件处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文件属性认定依据和理由必须充分。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要当建立台账,严格审核未主动公开的依据和理由,定期审查,结合实际进行动态调整,11月中旬各处室对属性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复核,对因情势变化或依申请公开的人数和频次达到一定范围的文件,由发文处室提出建议,办公室审核把关后转为主动公开。(厅机关各处室落实)

四、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通过厅网站及厅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发布的信息要严格审核,主办处室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厅机关各处室落实)

(二)加强政策多样化解读。策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起草处室要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联合发文的,由牵头处室组织做好解读工作。从2021年起,政策多样化解读率不得低于90%。解读材料除对政策本义进行通俗化、生动化解读外,还应重点对政策的背景、意义、作用、关键词、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进行解读。解读采取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方式。对政策公布后社会公众的反响和疑问,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延伸解读、补充解读。(注: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应该全部进行解读,需解读政策性文件的界定:主动公开的文件;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会产生影响的文件;其内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文件;不解读容易产生歧义或模糊理解的文件;虽然内容简明,但其自身的意义、作用、背景等很有解读必要的文件。)(厅机关各处室落实)

(三)拓宽解读发布渠道。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报纸、广播电视等渠道,发布政策解读材料,扩大受众面,提升知晓度。多渠道政策解读量不得少于50%。优秀政策解读材料申请在“山西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省政府办公厅将对被采用的综合点击量、社会反响等进行评选,作为年终考核的加分依据。(办公室、外经贸发展中心落实)

(四)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处室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厅办公室加强机关内部协调,畅通政策询问渠道。(厅机关各处室落实)

(五)加强对公众关切问题的互动回应。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回应能力,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和跟踪反馈制度,持续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落实)网站留言板或领导信箱要逐步缩短回复时间、提高回复质量,积极探索尝试“政策咨询智能问答库”和“相关政策打包推送服务”等便捷、高效、权威回复方式,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典型政策问答,提升互动回应的社会效果;(机关党委落实)政务新媒体要建立健全互动回应机制,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及时了解社会关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落实)

五、持续抓好厅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

(一)规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完成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更新。(办公室、电商处、省外经贸发展中心落实)

(二)推进政务多媒体平台整合注销。按照能并则并、能合则合、能销则销的原则要求,完成对山西省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APP客户端、中药材追溯APP客户端、山西省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山西省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微信公众平台、山西省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支付宝小程序等政务新媒体的整合注销工作。(秩序处落实)

(三)做好内容保障。进一步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目录分类,优化栏目设置,实现动态更新调整,确保网站内容的来源、发布、分类、更新、调整进一步科学、规范、合理。优化信息检索功能,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站内检查服务,确保公众能够精准、全面获取所需信息,做到链接有效、跳转迅速、搜索快捷、查找方便。(办公室、电商处、省外经贸发展中心落实)

六、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

(一)严格按流程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依申请公开全面实行“登计制”和“书面答复制”,即有申请必登记、有申请必答复。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后,按照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的流程来办理申请事项。具体工作流程:办公室登记、受理申请事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申请收到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通过平台转发至相关处室;相关处室提出办理意见;报请分管厅领导批示;办公室收集最终意见,向申请人答复。(厅机关各处室落实)

(二)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质量。在依法依规答复办理的基础上,增加“便民答复”内容。当出现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我厅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没有现成政府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申请内容不明确且经补正未能确定等情况时,从申请人实际需要出发,视情增加便民答复内容,为申请人提供尽可能周到、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厅机关各处室落实)

七、不断完善各类保障

(一)强化机构职能。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厅领导班子要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国家及省各项政策要求,解决重点疑难问题,推广经验亮点做法,从推进转型发展的高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执法公开、政务服务公开、市场监管公开、征地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双公示”工作等涉及厅行政职能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会议研究部署。(办公室落实)

(二)加强经费保障。政务公开经费保障要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公开专栏建设、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财务处落实)

(三)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机构职责职能,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与管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两项职能要有专人负责。(办公室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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