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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农办字〔2023〕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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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7-20 09:51:00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457
核心提示: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发布单位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鲁农办字〔2023〕27号
发布日期 2023-07-19 生效日期 2023-07-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处(室、组)、单位:

现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19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一、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一)深化农业农村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大力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聚焦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关键领域,采用文字、图片、视频、媒体采访、新闻发布等多种方式,持续做好重要政策信息公开。加强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各处室组、单位)

(二)强化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梳理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要素和办事指南,公开事项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以及办理结果等信息,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设置“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栏目,确保公开要素和内容全面准确。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次告知等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责任单位:行政许可处)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随机抽查开展情况、处理结果,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等执法案件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责任单位:法规处)

(四)做好提案建议办理公开。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特别是重点建议提案,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依法公开答复内容,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提高政策发布、解读实效

(五)严格发文属性认定。公文起草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属性认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规范拟定公文属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要主动公开。拟不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注明不予公开理由;拟依申请公开的必须说明合理充分理由。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公文,不可夹带“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内容。(责任单位:各处室组、单位)

(六)加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管理。逐项逐环节梳理,细化重点公开内容,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依据、公开主体等要素,根据重点工作任务及群众需求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发布清理结果;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在公开页面更新有效性标注。(责任单位:办公室)

(七)提升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度。通过厅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决策事项意见,意见征集结束后,及时向社会详细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并对主要采纳意见和不采纳意见分别进行说明。通过座谈讨论、咨询协商、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等列席厅长办公会制度,动态调整政务公开专家库,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议定事项原则上都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加大与公众互动力度,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处)

(八)落实解读责任,提升解读实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加强对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审核把关,提升解读时效性,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MG动漫视频、AI播报解读、图解等手段,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责任单位:办公室、农技中心)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九)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接收、登记、办理、调查、律师审核、厅(局)领导签发、答复等环节,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加强合法性审核,信息公开告知书必须经过法律顾问审核,防范法律风险。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积极推动向主动公开转变。(责任单位:办公室)

(十)持续深化宣传引导。注重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重大主题的宣传推介。加强政务信息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出台重要政策、出现相关舆情时,及时向媒体提供素材、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方式,主动宣传推广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年内组织或参加新闻发布会12次以上。(责任单位:办公室、农技中心)

(十一)加强新媒体平台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内容编发程序及公众问询处理答复程序,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加强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内容创作和运维管理,结合重大政策发布和重大突发事件,制作推出系列视频、动漫、图解等可视化新媒体产品。(责任单位:农技中心)

四、夯实工作基础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机制。年内至少召开一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厅官网建设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农技中心)

(十三)加强培训交流。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学习、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线上答疑等方式组织培训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单位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办公室)

(十四)抓好工作落实。各处室组、单位要认真对照《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本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及时跟进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做好督促整改。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各处室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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