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新冠病毒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川市监函〔2020〕82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新冠病毒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川市监函〔2020〕8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2-04 18:12:47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990
核心提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新冠病毒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务必提高认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发布单位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川市监函〔2020〕82号
发布日期 2020-02-04 生效日期 2020-02-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
 
  当前,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攻坚阶段,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在这期间,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对于防止风险叠加,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务必提高认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立足当前实际,突出工作重点。一要以农(集)贸市场、商超、单位(学校)食堂、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肉蛋奶米面油水果蔬菜等为重点品种,以网络餐饮为重点业态,强化风险排查、风险防控,及时开展监督抽检工作。二要督促食品经营者细致做好规范贮存销售、人员卫生等相关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对散装食品,销售者应先行称量装袋,消费者直接选拣购买,特别是对售卖散装直接入口的食品要严格规范存贮,严防发生污染。三要督促餐饮经营者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点加强对为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的集中供餐单位的监管,确保安全。四要指导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在安全可控的情况下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督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配送单位送餐人员按防控要求组织和接受健康监测,严格送餐用具消毒管理,确保配送容器每天清洁消毒,推行食品盛放容器或包装封签;鼓励实施“无接触”式配送,在约定位置取送餐。
 
  二、严格规范操作,强化过程控制。一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出厂检疫检验制度,建立台账、做好记录,确保食品来源可追、去向可查、风险可控。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高风险环节的管控,严禁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城市中心城区活禽交易及宰杀经营行为,严禁采购、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承办、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二是强化对复工复学期间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检查指导,确保生产经营设施设备性能和生产经营场所消毒杀菌达到标准要求。对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要求和疫情防控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坚决暂停生产经营。加强单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三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密切关注、准确掌握包括“外卖小哥”在内的相关从业人员近期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外地归来从业人员的监测管理,坚决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
 
  三、坚持重典治乱,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加强协调联动。注重与公安、卫健、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联防联控,形成监管合力。强化“两法衔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特别是要严厉打击以增强抵抗力和防范、治疗新型肺炎病毒为噱头,虚假宣传、非法声称、夸大宣传特殊食品和食品的情况。二是从严查办案件。与“春雷行动2020”有机结合,紧盯疫情防控期间消费量大、紧缺必需的食品食材,从严查处那些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违法问题,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积极稳妥地曝光一些典型案例,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信心和决心。三是严明执法纪律。省局对重大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省局相关处室要加强研究,加快制定疫情期间行政执法指引,指导基层做好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四、强化工作保障,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对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一盘棋”谋划,一张作战图推进,实行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统一调度,坚决防止食品安全风险与疫情防控风险叠加,切实维护好工作大局。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二是加强健康管理。要认真细致排查返岗干部职工假日去向及人员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并有针对性地落实好防控措施。要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千方百计保障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所需。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途径,切实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健康意识,形成健康饮食习惯,减少外出聚餐,自觉远离“野味”等不安全食品。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激励广大人民群众都来关心、支持、监督食品安全工作。
 
  特此通知。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4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21)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88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4.22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