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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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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2-04 15:28:45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026
核心提示: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就我省餐饮服务提供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通告。
发布单位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2-04 生效日期 2020-02-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我省餐饮服务提供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禁聚餐
 
  疫情解除前,严禁接待任何集体聚餐活动,如公期、婚宴、生日宴等,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产生的交叉感染。
 
  二、把好“五关”
 
  一是把好食材溯源关。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制度。严禁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畜禽。确保肉类来源正规可追溯,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
 
  二是把好消毒保洁关。严格做好环境、设施设备、餐用具等消毒、保洁。及时对食品处理区、电梯、就餐场所桌椅墙面等进行全面消毒,并保持良好通风;加大食品加工设施设备清洁消毒频次,保证设施设备洁净并运转正常;餐饮具要全面消毒、保洁到位。
 
  三是把好人员健康关。岗前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健康调查,存在疫病感染风险的要督促其严格按规定隔离观察或及时就诊。落实晨检制度,做好体温监测,存在发热、咳嗽、腹泻、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员工不得上岗。从业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手部清洁。
 
  四是把好加工操作关。全面落实“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工作。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五是把好就餐环节关。在就餐场所和卫生间出入口设置人员洗手消毒设施,引导顾客进门时、就餐前后等洗手消毒。顾客不得在餐饮店聚集性用餐,鼓励将食物打包带走;可采取“无接触”式取餐,即通过设置取餐架(区域)或约定取餐地点的方式由顾客自行取餐,避免直接接触。
 
  三、严控外卖风险
 
  一是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健康调查和管理,及时做好体温监测,存在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人员严禁送餐。送餐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口罩,并保持手部清洁。送餐箱、配送车辆、食品容器及其包装等加大清洁消毒频次。实施外卖封签,保障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
 
  二是鼓励实施“无接触”式配送。通过设置取餐架或约定取餐地点等方式由顾客自行取餐,避免直接接触。
 
  四、单位食堂科学就餐
 
  机关、企事业食堂恢复供餐前,对场所全面清洁消毒,对设施设备全面检查维护。所有从业人员及进餐厅人员均需监测体温、佩戴口罩。实施分餐制供餐,鼓励自带餐具打包,可通过采取分散、错峰式供餐或房间送餐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按规定做好留样。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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