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广东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横琴食品及保健品产业发展,助推琴澳一体化的提案》(第20250243)收悉。经综合省委港澳办、省政府横琴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该提案在充分利用琴澳制度优势,着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琴澳经济高度协同,推动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具有参考意义。近年来,我局和省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部署,持续推进横琴食品及保健品产业发展,提升琴澳一体化发展水平。
一、加强政策协同
省港澳办积极支持我省有关工作部门通过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机制下的粤澳中医药产业合作专责小组、粤澳标准质量和检验检测工作专责小组、粤澳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协作专责小组、粤澳口岸合作专责小组进一步搭建工作平台,加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的沟通对接,研究深化工作举措,加强政策协同,积极向国家部委争取政策支持,创造新的制度性成果,推进“澳门监造+横琴生产”模式更好落地,促进横琴合作区食品及保健品产业发展。
二、持续推动“一线”退至“二线”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行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分线管理政策。一是创新实施分线管理,实现“一线”货物进口税收“非免即保”,且企业“一线”进出口货物备案申报实行大幅简化。内地经“二线”进入合作区的货物,可视同出口享受退税政策。二是争取国家支持实行创新监管模式,合作区正在积极向商务部、海关总署请示沟通,争取支持合作区取消核验琴澳“一线”进出口环节部分监管证件,研究实施更加开放、创新的合作区分线管理政策措施。
海关部门一是深入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关于“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人员进出高度便利”部署要求,围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初心,创新分类、风险、信用、协同、智慧“五维一体”监管模式,持续优化通关服务,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食品及保健品产业发展。二是配合国家政策主管部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出台政策优化贸易管制等问题。三是通关“白名单”问题涉及内地与澳门食品、药品管理制度衔接,配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研究推进相关工作,优化监管服务,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三、加快推动“澳门监造”政策落地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于2023年10月20日印发《“澳门监造”“澳门监制”“澳门设计”标志管理办法(暂行)》,用以规范和指导澳门中医药产品等申请使用“澳门监造”“澳门监制”“澳门设计”标志。截至2025年3月,共有4家企业的15款产品获得标志使用授权,所涉产品包括中成药、大健康食品等,同时仍有近20款产品正在谋划申请使用上述标志。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积极推行相关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参加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澳门BEYOND国际科技创新博览会、琴澳中医药文化街、澳门招商投资促进局“商汇馆”分享会等展会活动,介绍标志政策、展示标志成果。二是与澳门厂商联合会、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就“澳门监造”与“M唛”互认签署合作协议;三是将标志图形在我国内地、澳门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三地注册为商标,在国家版权局完成登记,构建起知识产权保护屏障。
四、强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合作
海关总署办公厅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协作的通知》(署办食函〔2025〕4号),健全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协同工作机制。海关、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各自职责,联合组织对进口食品相关经营企业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跨境电商“1210网购保税进口模式”问题,海关部门配合向跨境电商政策主管部门争取政策,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监管模式。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平台企业合规指导,印发全国首个《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操作指南》,进一步引导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加强合规管理,通过发布合规经营指引、开展行政约谈指导、举办“合规大讲堂”、召开合规经营研讨会等方式,激发企业合规内生动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加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持续招引头部跨境电商及直播电商平台型企业,着力打造富有澳门特色的高质量跨境电商产业园。目前华发跨境电商产业园首发区5.6万平方米,拓展区26.1万平方米,其中跨境电商企业26家,澳资企业数量14家。创新方跨境电商产业园已入驻企业数量241家(其中,跨境电商企业33家),澳资数量8家(其中,跨境电商企业7家),为琴澳保健食品跨境电商提供发展土壤。
五、积极探索健康产品监管制度衔接
目前我国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保健食品(健康食品)在原料管理、功能声称管理等核心要求不一致,需进一步加强相关研究,为“互认互通”奠定法制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国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备案双轨制。经了解,澳门特别行政区没有专门针对保健食品(健康食品)的法律法规或技术指引文件,无健康食品的明确定义和分类,结合产品含量或性质不同通过卫生局产品分类申请,来判断其最终属于含维生素及/或矿物质口服制剂、含有中药材及/或天然药用成份而施用于人体的产品、药品。此外,我国法律法规规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澳门健康产品的功效声称需进一步研究。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积极与澳门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助力两地食品及保健品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一是深化工作机制对接,积极落实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机制对接、规则衔接,通过各项工作专责小组推动任务落细落实。二是优化通关监管模式,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将根据琴澳一体化发展实际,综合考虑风险防控等因素,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推动分线管理创新实施监管。海关部门优化监管服务,配合国家政策主管部门的跨境电商政策,探索构建与其相适应的监管模式,配合推动进一步优化分线管理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三是继续推动“澳门监造”广泛应用,督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质品牌促进中心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澳门监造”标志,加速构建“澳门研发-横琴转化-国内外市场”的发展新模式。四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与市场监管总局加强沟通,适时反映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及企业的有关诉求,提请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有关事项,探索两地食品及保健品产业的法制基础和标准体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士炜 020-38835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