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合规守信意识,引导失信主体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尽快信用修复,重塑形象,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国市监信发〔2024〕69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信用修复服务年”活动的通知》(市监信发〔2025〕32号)以及《广西市场监管系统“信用修复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桂市监办函〔2025〕106号)部署要求,现就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机制,开展《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和《行政合规守信建议书》同步送达(以下简称“三书同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书同达”适用对象
全区范围内因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普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经营主体。
上述行政处罚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通过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
(二)其他不适用的情形。
二、“三书同达”实施方式和内容
按照“谁处罚、谁告知、谁建议”原则,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办案机构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不含公告送达),向被处罚经营主体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和《行政合规守信建议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和合规守信提示制度是优化信用修复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三书同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扎实开展“三书同达”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办案、法制、信用监管条线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分工,发挥职能作用,理顺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持续创新完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持续深化“有温度的执法”,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研究探索行政指导和风险防范的新路径新措施,不断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统筹做好“三书同达”有关信息化支撑,进一步提升信用修复和指导经营主体合规守信工作效能。
(四)开展宣传解读。各级市场监管局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广泛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解读和宣讲,加大“入企服务”帮扶力度,积极营造良好信用修复服务氛围。

1.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
2.行政合规守信建议书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5年6月17日